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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目的
对公司厂部、生产部之设备、设施进行标识管理,使公司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
2.0范围
本作业指导书仅用于本公司厂部及生产部之设备、设施的标识管理
3.0程序
3.1设备设施种类
3.1.1 厂部所有经采购部采购的设备、设施(包括宿舍用品),均需按公司规定进行标签标识;
3.1.2 生产过程中所有使用的设备、设施,均需按公司规定进行标签标识
3.2标识的进行
3.2.1 标签的样式
“标签①” 标签②”
3.2.2 对所有的设备、实施进行标识时,必须在“标签①”注明设备、设施的购买年份、月份,以方便公司对该设备、设施的使用年限、使用性能等方面进行数据分析及追溯;
3.2.3 “标签①”应贴于设备、设施之较明显处,以方便查看;“标签②”应贴于设备、设施之较隐蔽处,以作公司财产标志
3.3所有的设备、设施在进行了明确的标识后,各部门对本部门之设备、设施应作相应的登记后按种类提交到有关统计部门:
生产设备、设施提交到生产经理处;
其他设备、设施(包括空调、风扇、电脑、办公设备、家私、文具等非生产设备类)提交到行政部;
3.4设备、设施标识的保养
3.4.1各部门须定期检查本部门之各类设备、设施标识的状态,以备公司对设备、设施随时的数据收集、检查。
3.4.2 发现各类设备、设施之标签有脱落、不清晰或无标签的情况,应及时向部门主管/负责人反映,到行政部申领标签,使设备、设施得到及时的正确标识。
4.0相关记录表格
4.1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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